確認決議無效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5年度,1015號
TPDV,105,訴,1015,20160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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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015號
原   告 台中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法定代理人 王連應
原   告 台中縣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法定代理人 王建銘
原   告 台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法定代理人 吳明宗
原   告 台南縣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法定代理人 楊正
原   告 高雄縣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法定代理人 莊義隆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吳榮昌律師
被   告 台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法定代理人 林萬得
訴訟代理人 陳柏廷律師
複 代理人 陳建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決議無效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
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5年8
月24日上午9時40分,在本院第23法庭續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0  日
         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明發
                  法 官 汪曉君
                  法 官 宋雲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0  日
                  書記官 吳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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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