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訴字第339號原 告 陳武雄被 告 阿囉哈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蔡佳伶被 告 廖榮欽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5年8月23日下午4時10分,在本院第31法庭行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14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慧瑜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14 日 書記官 洪菘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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