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審訴字第179號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沈逢彬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6 日 刑事審查庭 法 官 王銘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6 日 書記官 楊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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