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05年度重小字第1086號
原 告 黃照益
被 告 江鍠道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等事件,於民國105年7月7日言詞辯
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104 年6 月18日某時許,以電腦連線 至網際網路,在臉書社群網站上(下稱臉書)暱稱「紅飄」 、「江宏飄」,與原告在臉書上使用之暱稱「黃照益」聯絡 ,並傳送霹靂布袋戲公仔、海賊王公仔等相片向原告稱:「 照片上看到的公仔及Q 版所有,6,800 元包你那五龍」等語 ,表示欲以6,800 元出售上開張貼之霹靂布袋戲公仔共50隻 、海賊王公仔共14隻與原告,嗣經原告與被告達成交易協議 ,並分別於104 年6 月28日、7 月14日,以匯款方式分別匯 出3,415 元、3,415 元予被告。顯見原告已支付全部價金, 詎被告收款後僅交付霹靂布袋戲公仔14隻、海賊王公仔3 隻 ,其餘未交付之物品如附表所示(下稱系爭物品),經原告 屢次催討,仍未獲置理。為此,爰依買賣契約之法律關係提 起本件訴訟,並聲明:被告應交付如附表所示之系爭物品與 原告。
二、被告則請求駁回原告之訴,並以:被告寄給原告之商品不只 6,800 元,原告之前為了系爭物品,已在新北地方法院檢察 署提告被告犯詐欺取財罪(104 年度偵字第33371 號),已 獲該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之前已經寄2 次到3 次商品給原 告,而且也都沒有向原告收取運費;系爭物品並未在原告購 買之範圍內等語置辯。
三、按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 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 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民法第15 3 條第2 項、第345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準此,買賣契 約之成立,即應以標的物及價金之意思表示一致為其「必要 之點」。又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 之責任,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 限,民事訴訟法第277 條亦定有明文。另民事訴訟如係由原 告主張權利者,應先由原告負舉證之責,若原告先不能舉證 ,以證實自己主張之事實為真實,則被告就其抗辯事實即不
能舉證,或其所舉證據尚有疪累,亦應駁回原告之請求(最 高法院17年上字第917 號判例參照)。
四、本件原告主張兩造間就系爭物品訂有買賣契約乙節,既為被 告所否認,則依上開規定,自應由原告負舉證之責。經查, 原告固提出兩造於雅虎拍賣網站之對話紀錄及通訊軟體LINE 之對話內容等件為證,惟觀諸該等對話紀錄內容,語多簡略 、曖昧而不甚明確,至多僅可證明兩造間確有針對購買及寄 送公仔等事項進行交涉,惟就系爭物品是否均屬買賣標的物 、價金若干及有無達成意思表示合致等節,則無法據以證明 ,是尚難以該等對話內容,即逕認兩造就系爭物品已成立買 賣契約。此外,原告復未提出任何證據以實其說,依法自難 為有利於原告之認定,是原告此部分主張之事實,自難信為 真實。
五、綜上,原告未能舉證兩造就系爭物品已成立買賣契約。從而 ,原告依買賣契約請求被告給付如附表所示之物品,為無理 由,應予駁回
六、因本案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主張、陳述,經審酌後認與 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予一一論述,附此敘明。七、本件係小額訴訟事件,應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19第1 項 之規定,確定本件訴訟費用額為1,000 元,由敗訴之原告負 擔。
八、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9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
法 官 吳智勝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上訴理由應表明一、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具體內容。二、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如未於上訴後20日內補提合法上訴理由書,法院得逕以裁定駁回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9 日
書記官 葉子榕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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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交付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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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靂布袋公仔部分│ 刀劍部分 │ 海賊王公仔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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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天帝 │御天五龍(五隻)│紅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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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之痕(白) │網中人 │索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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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頁書 │南宮恨(黑白郎君)│索隆戰鬥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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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歸人 │(Q版)襲滅天來 │鷹眼戰鬥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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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人非獠 │(Q 版)黑白郎君│全家一代一番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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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星 │狼煙戢 │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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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還真(白) │滌罪犀角 │魯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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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之痕(黑白) │1代佛牒 │死神黑崎最終解放│
│ │2代佛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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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聖 │黑月之淚 │基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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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喉(自改) │邪尊刀 │路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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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者 │御皇 │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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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者 │末日神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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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天帝非天 │滌罪犀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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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無極 │影神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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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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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熇兵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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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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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修羅(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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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修羅(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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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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