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375號原 告 艾奕康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 鄭文昱訴訟代理人 李家慶 律師 邊國鈞 律師 劉昌坪 律師被 告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代 表 人 蔡宗憲訴訟代理人 楊申田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政府採購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20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 官 蘇 秋 津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20 日 書記官 江 如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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