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出資債權存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88年度,1018號
SLDV,88,訴,1018,20001018

1/1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一○一八號
  原   告 台灣省合作金庫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丁○○
  被   告 日信異型鋼工業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區○○街十巷十一號四樓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蘇遠成律師
        陰正邦律師
  複 代理人 翁美花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出資債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十一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被告應偕同證人陳寶雲、張旺連陳秀盆到庭。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八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王怡雯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九   日~B法院書記官 丁梅芬

1/1頁


參考資料
日信異型鋼工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型鋼工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