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5年度,188號
TNDV,105,除,188,20160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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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188號
聲 請 人 程聲泰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5年6月15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載之證券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不慎喪失如附表所示之股票1張 ,業已聲請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471號公示催告在案,並 於民國104年11月17日刊登太平洋日報完畢。現申報權利期 間已滿,無人申報主張權利,為此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 第1項之規定,聲請除權判決等語。
二、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經本院依職權調卷審認無 訛,並有聲請人提出之登報證明1份在卷可稽。本件所定申 報權利期間已於105年5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 出原證券,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黃聖涵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書記官 陳杰瑞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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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1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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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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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智基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9NY-0000360-4│1 │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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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智基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