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5年度,403號
TCDV,105,除,403,20160628,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403號
聲 請 人 東方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淑珍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131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5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2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廖欣儀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28 日
書記官 黃俞婷
┌──────────────────────────────────────────────┐
│支票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403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
│001 │欣園食品有限公司賴│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105年1月31日│13,125元 │LN2468698 │ │
│ │振興 │限公司潭子分行 │ │ │ │ │
└──┴─────────┴─────────┴──────┴──────┴──────┴──┘

1/1頁


參考資料
東方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欣園食品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