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05年度,4392號
TYDV,105,司票,4392,20160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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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票字第4392號
聲 請 人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非訟代理人 沈士弘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弘華科技有限公司馮兆鏞蔡旺哲間請求
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
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弘華科技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馮兆鏞已死
         亡,請提出現任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
         (記事勿省略)。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15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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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弘華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華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