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電費
潮州簡易庭(民事),潮小字,105年度,55號
CCEV,105,潮小,55,20160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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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潮小字第55號
原   告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法定代理人 陳銘樹
訴訟代理人 洪穎臻
被   告 李麗琴即李秋雄之繼承人
被   告 李秀玉即李秋雄之繼承人
被   告 李開山即李秋雄之繼承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電費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暸之處,應再
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20  日
          潮州簡易庭   法 官 吳思怡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20  日
                 書記官 鄭美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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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