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04年度,356號
KSBA,104,訴,356,20160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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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356號
原 告 廖仲文
訴訟代理人 林瑋庭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左營區新光國民小學
代 表 人 王淵智 校長
訴訟代理人 林夙慧 律師
鄭瑜亭 律師
 陳宏哲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解聘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5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 官 簡 慧 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5   日
書記官 凃 瓔 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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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