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契約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104年度,110號
TNDV,104,重訴,110,20160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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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重訴字第110號
原   告 黃雲豹
訴訟代理人 蕭麗琍律師
複代理人  蔡信泰律師
被   告 黃雲虎

訴訟代理人 黃進淇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林淑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9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張郁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意見。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9 日
書記官 洪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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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