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5年度,12508號
PCDV,105,司促,12508,20160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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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5年度司促字第12508號
債 權 人 阿薩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宗揚
債 務 人 三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湯駿逸
債 務 人 中興紡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鮑泰鈞

債 務 人 周音喜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下同)貳仟萬元,及自
  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
  算之利息,與自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起至清償日止,其
  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超過六個月者
  ,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
  序費用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
  ,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所示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得
  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6   日
         民事第五庭司法事務官
附註:事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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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興紡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阿薩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三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