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行政),簡字,104年度,20號
CYDA,104,簡,20,20160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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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4年度簡字第20號
原   告 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
代 表 人 李世強
訴訟代理人 黃敏偉
      辜震南
被   告 嘉義縣政府
代 表 人 張花冠
訴訟代理人 施淑媚
      黃聖為
      林世豐
上列當事人間勞動基準法事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有尚應行
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12  日
           行政訴訟庭法 官 邱美英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12  日
                書記官 潘宜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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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