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簡上字第265號上 訴 人 鄧國宏(民國00年00月00日生)兼法定代理人 鄧峰良(上訴人之父)上 一 人訴訟代理人 鄭梧慧被上訴人 余俊雄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8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張郁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8 日 書記官 洪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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