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交簡字,105年度,831號
TPDM,105,交簡,831,20160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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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5年度交簡字第831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俊肇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5
年度速偵字第108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黃俊肇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黃俊肇於民國105 年3 月29日中午12時30分許起至下午1 時 30分許止,在位於臺北市內湖區之某工地內飲用含酒精成份 之保力達藥酒後,竟基於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犯意,於 同日下午4 時30分許,騎乘車牌號碼000-000 號普通重型機 車上路,嗣於同日下午5 時6 分許,行經臺北市萬華區華江 橋機車引道時,為警攔檢盤查,並於同日下午5 時10分許, 經警以酒精濃度測試器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 37毫克,查悉上情。
二、案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 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上開事實,業據被告黃俊肇於警詢時及偵查中均坦承不諱( 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5 年度速偵字第1086號卷,下 稱偵卷第5 至6 、22頁正反面),復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舉 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酒精濃度測試單、呼氣酒 精濃度檢測暨拒測法律效果確認單、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呼氣 酒精測試器檢定合格證書影本等各1 份在卷可稽(見偵卷第 14至16頁),是被告上開任意性自白核與事實相符,應堪採 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 條之3 第1 項第1 款之吐氣所 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 查被告前於100 年間,因妨害風化案件,經臺灣板橋地方法 院(現改制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以99年度訴字第3745號判 決處有期徒刑4 月,嗣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0 年度上訴字第 1450號判決駁回上訴確定;又因妨害風化案件,經本院以10 0 年度訴字第188 號判處有期徒刑5 月確定,前開2 罪並經 本院以100 年度聲字第2333號裁定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 月確定,嗣於102 年12月13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等情,有臺 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參(見本院105 年度交簡 字第831 號卷,下稱本院卷第3 至4 頁),其受徒刑之執行



完畢,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 應依刑法第47條第1 項規定加重其刑。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 基礎,審酌被告係與工地內飲用保力達藥酒,下班後騎車上 路之動機與目的,及被告飲用酒類後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37毫克之義務違反程度;又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行為具 有高度潛在危險性,極可能因此造成他人或渠等家庭健全性 受到嚴重影響;再酒後駕車行為歷年整體均朝重罰方向修正 ,以被告行為時年已43歲,及其高中畢業之教育程度及社會 經驗(見本院卷第5 頁戶役政連結作業系統個人基本資料查 詢結果),應當知悉政府已廣加宣傳酒駕行為已加重刑罰下 ,仍違犯刑律,本院於刑罰裁量上亦應隨法定刑之加重而予 以調整;惟念被告幸未肇生交通事故,且於犯後已陳明所犯 細節並願受刑律制裁之良好犯後態度,並審酌被告自述勉持 之家庭經濟狀況(見偵卷第5 頁調查筆錄受詢問人欄)等一 切情狀後,認應擇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 折算標準,以資警惕。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刑法第185 條 之3 第1 項第1 款、第47條第1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 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1 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 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7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梁夢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劉穗筠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2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 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



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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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