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竹小字,105年度,172號
SCDV,105,竹小,172,20160427,1

1/1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小額判決    105年度竹小字第172號
原   告 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明新
訴訟代理人 李水忠
      鄭穎聰
被   告 呂振雄
      廖招妹  同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於民國105年4月13日辯論
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於繼承被繼承人呂紹鵬(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遺產範圍內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伍萬柒仟柒佰柒拾元,及其中新台幣貳萬陸仟柒佰捌拾貳元自民國97年1月29日起至民國104年8月31日止,按年息19.71%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104年9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5%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台幣壹仟元由被告於繼承被繼承人呂紹鵬遺產範圍內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之聲明:
(一)被告應於繼承被繼承人呂紹鵬遺產範圍內連帶給付原告新 台幣(下同)57,770元,及其中26,782元自民國(下同) 97年1月29日起至104年8月31日止,按年息19.71% 計算之 利息;暨自104年9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5%計算 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二、事實摘要:
(一)原告主張:被告之被繼承人呂紹鵬生前與訴外人臺灣新光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誠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新光銀行)請領信用卡使用,依約定被告之被繼承人 呂紹鵬持卡簽帳消費後,應按月繳納最低應繳金額,如有 積欠款項或逾期清償等情事者,則依約計付利息及違約金 ,惟被告之被繼承人呂紹鵬於91年10月 9日以後即未依約 繳款;嗣被告之被繼承人呂紹鵬於91年11月10日死亡,截 至97年 1月28日止,累計尚欠57,770元未付,其中本金為 26,782元、利息為28,214元、違約金 2,774元,被告二人 為其繼承人且未聲明拋棄繼承,依民法第1153條之規定, 其等自應以繼承所得遺產範圍連帶償還被繼承人債務。又 訴外人新光銀行業於97年 1月28日將對於被告之信用卡債 權讓與原告,而原告亦已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5條第 1項



第1款及同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就債權讓與之通知97年 2月4日以公告方式為之,並以本訴狀代為債權之通知,為 此求為判決如聲明所示。
(二)被告二人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均未提出書狀為何 聲明或陳述。
三、法院之判斷:
(一)被告二人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 事訴訟法第 386條各款所列情事,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 造辯論而為判決,合先敘明。
(二)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本 院新院千家軒一104司家聲1371字第16569號函、戶謄謄本 、信用卡申請書、約定條款、帳單明細、變更登記表、債 權讓與證明書、報紙公告等件為證,並經本院依職權調取 本院92年度繼字第33號拋棄繼承卷宗核對無訛,被告二人 經合法通知均未到庭陳述,亦均未以書狀表示意見,堪信 原告之主張屬實。
(三)按消費借貸之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 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民法第478 條前段定有明文。 另按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 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 清償責任;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 產為限,負連帶責任,同法第1147條、第1148條、第1153 條第 1項亦有明定。又債權讓與不過變更債權之主體,該 債權之性質不因此而有所變更,且不以債務人同意為必要 ,僅須經讓與人或受讓人通知債務人,對於債務人即生效 力。是被告之被繼承人呂紹鵬,既已於91年11月10日去世 ,而被告二人復為其繼承人,有戶籍謄本、除戶謄本在卷 可稽。從而,原告基於消費借貸、繼承法則、債權讓與之 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於繼承遺產範圍內返還借款與約 定利息,即屬正當,應予准許。
(四)本件為小額訴訟而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民事訴訟法第43 6條之20之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四、結論,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第2 項、第436條之23、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第85條第 2 項、第436條之19第1項、第436條之20,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7 日
新竹簡易庭 法 官 張百見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且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8 日
書記官 蔡玉嬌

1/1頁


參考資料
原誠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