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消債更字第23號
聲 請 人 王麗玲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程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提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定有明文。又按聲請更生或清算 ,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一千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 員之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 其超過部分,依實支數計算徵收之。前項所需費用及進行更 生或清算程序之必要費用,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定期命聲 請人預納之,逾期未預納者,除別有規定外,法院得駁回更 生或清算之聲請,同條例第6 條亦有明文。
二、查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程序,未繳納必要費用及漏未提出如 附表所示相關資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 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1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柯月美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19 日
書 記 官 劉美娟
附表:
(一)預納郵務送達費700 元(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以每 人10份,每份34元計算。計算式:5 人10份34元-1,0 00元=700 )。又本件郵務送達費係預繳,如有不足,另 依實支數計算徵收;尚有剩餘,則退還予聲請人,併此敘 明。
(二)債權人清冊部分:
1、請說明聲請人無擔保還款計畫書中,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之債務是否以清償完畢?若否,為何未 列入債權人清冊中?
2、除了債權人清冊所列外是否有其餘之非金融機構之債權人 (即民間債權人),若有,請陳報債權人之姓名或名稱( 法人應註明法定代理人)、地址及債權之數額、原因及總 類。如無其他債權人,仍應以書面說明。
(三)請說明聲請人何時毀諾?並請詳細釋明因不可歸責於己致
履行債務協商顯有重大困難之事由,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
(四)請陳報聲請人目前工作為何?每月收入若干(包含薪資、 各種獎金、補助金等)?並提出104 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憑 單,及105 年度1 月迄今之薪資或收入證明(如提出薪資 儲領帳戶存摺之影本,請提出本年度交易資料,需檢附存 摺封面及存摺內頁,內頁並應標示薪資部分;如由雇主出 具薪資證明,請載明雇用期間、每月實際領得薪資數額及 年終獎金數額);倘確係無法提出前開事項之證明文件, 則請併予說明其緣由及陳報每月收入額之計算依據。若目 前為失業,請說明失業之原因為何?是否有申請失業給付 ?金額為若干?
(五)每月支出部分:
1、扶養支出部分:
(1)請說明聲請人每月扶養支出5,000 元,是否即是聲請人主 張受聲請人扶養之父親王木松?若是,請提出聲請人父親 王木松之最新戶籍謄本、102 、103 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 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最新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如有 土地房屋、股票、存款、汽機車、商業保險及其他投資等 ,則請一併提出地政登記謄本、各存摺及證券存摺(集保 存摺)完整影本、行車執照影本、保險契約影本及其他相 關之證明文件資料)。
(2)另請陳報王木松是否有領取中低收入戶補助、殘障給付等 其他津貼補助或有如租金等之其他收入來源,若有,請一 併陳報其期間及金額並提出相關之證明文件。
(3)另請陳報王木松每月安養院支出之證明單據,並請說明每 月扶養費5,000元是否已是與另3位扶養義務人分擔之金額 ?
(4)又若此扶養支出並非支付王木松之扶養費,請陳報該人為 何人,並請一併提出此人最新戶籍謄本、102、103年度國 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最新之財產歸屬資料 清單。(如有土地房屋、股票、存款、汽機車、商業保險 及其他投資等,則請一併提出地政登記謄本、各存摺及證 券存摺(集保存摺)完整影本、行車執照影本、保險契約 影本及其他相關之證明文件資料)。並請一併陳報是否有 領取相關政府補助。
2、膳食費部分:請釋明每月需高達6,000元之理由。 3、交通費部分:請釋明自工作地點至住所地距離為何?每月 需3,000元之必要性為何?並請提出相關支出證明單據。 4、保險費部分:請陳報聲請人投保商業保險契約(含以本人
、父母、子女為被保險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 儲蓄性、投資性保單等)之保險公司名稱、地址、各保險 契約有效期限及每期保費金額、繳費時間及現有保單價值 準備金之金額,並提出保險契約影本或其他相關文件。如 有以該等保單質借,應提出質借之金額及還款紀錄、目前 尚餘借款金額等證明文件。
5、勞保費用部分:請陳報繳納之證明單據。
6、水電補貼部分:請說明係補貼何人?補貼原因為何? 7、玉山分期部分:請說明此項目費用之性質為何(例如係繳 納貸款或消費之分期)?分期期數為何?並提出證明單據 。
(六)請陳報聲請人是否有領取其他失業給付、國民年金、殘障 給付、中低收入戶補助或其他津貼或補助?如果有,請一 併陳報其期間、金額,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若無任何資 料,仍應以書面說明。
(七)請釋明聲請人有何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或不能清償債務之 虞?
(八)預備之更生方案還款計畫為何?如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