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板橋簡易庭(民事),板簡字,105年度,459號
PCEV,105,板簡,459,20160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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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判決
                 105 年度板簡字第 459 號
原   告 柳芳惠
訴訟代理人 李建暲律師
被   告 利績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佩珍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於民國105年4月7日言詞辯論終結
,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自民國一0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至訴外人謝世宏離職之日止,在新臺幣壹拾伍萬元,按月將謝世宏每月得支領之各項勞務報酬(包括薪俸、獎金、津貼、補助費等在內)三分之一給付原告。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 實 及 理 由
一、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 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 條第1項但書第3款定有明文。本件原告起訴時請求被告應給 付原告新臺幣(下同)15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嗣於民國105年4月7日言 詞辯論期日減縮訴之聲明為如主文第1項所示,應予准許。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 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 論而為判決。
三、原告主張:原告前因遭訴外人謝世宏竊取其財物,兩人於10 3年6月6日在台北地院刑事庭當庭達成和解,並簽立謝世宏 應賠償原告15萬元之和解筆錄。原告於後清查謝世宏之所得 財產等資料,獲悉謝世宏利績有限公司(下稱被告公司) 有薪資收入,故即向鈞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鈞院民 事執行處並於103年9月23日對被告公司發出債權金額15萬元 之執行命令(扣押命令),扣押範圍為謝世宏於被告公司任 職期間所得支領之各項薪資債權。於後因被告公司並未於法 定期間內提出異議,鈞院民事執行處即於103年11月3日對被 告公司發出債權金額15萬元之移轉命令。按移轉命令者,係 將執行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金錢債權移轉於執行債權人,而 執行債務人即喪失其債權。簡言之,就移轉命令之執行範圍 內,執行債權人取代執行債務人而成為第三人之債權人。故 強制執行程序因而終結,已如前述。另依最高法院71年台上 字第3056號判決要旨「強制執行法第一百十五條之命令送達



於第三人後,第三人不承認債務人之債權之存在,或於數額 有爭議時,應於接受法院命令後十日內,提出書狀向執行法 院聲明異議,同法第一百十九條第一項定有明文。故第三人 接受法院命令後,不於十日內為聲明異議,可視為承認該命 令所載債務人之債權。惟債務人原無債權或數額不符時,第 三人怠於聲明異議,法院命令之效果固無由發生,但債權人 因此所受之損害,該第三人應負賠償之責。」,可認為被告 公司已承認謝世宏對被告公司之薪資債權存在,故原告遂依 強制執行法第115條之1規定提起本件訴訟,求為判決如主文 之所示。
四、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
五、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和解筆錄乙份、 謝世宏103年綜合所得清單乙份、扣押命令乙份、移轉命令 乙份、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3056號判決乙份等件影本為證 ,並經本院依職調閱執行卷宗查明屬實。被告未於言詞辯論 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依法視同自認, 堪認為真實。查,被告於103年9月29日收受本院民事執行處 103年9月23日核發新北院清103司執辰字第105858號扣押命 令,並於103年11月21日收受本院103年11月3日核發新北院 清103司執辰字第105858號移轉命令(送達證書見本院103年 度司執字第105858號執行卷宗)後,謝世宏對被告薪資債權 已依法生移轉效力,依強制執行法第115條之1規定:「對於 薪資或其他繼續性給付之債權所為強制執行,於債權人之債 權額及強制執行費用額之範圍內,其效力及於扣押後應受及 增加之給付」,故在債權金額15萬元之範圍內由原告取得謝 世宏對被告之每月薪資債權額之3分之1,被告應受此移轉命 令之拘束。
六、從而,原告依強制執行法第115條之1規定,請求被告應自10 3年9月29日起至訴外人謝世宏離職之日止,在15萬元,按月 將謝世宏每月得支領之各項勞務報酬(包括薪俸、獎金、津 貼、補助費等在內)1/3給付原告部分,為有理由,應予准 許。
七、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1項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 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職權宣告 假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8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官 顏妃琇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8 日
書 記 官 陳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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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利績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