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2078號原 告 勤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賴依凡 訴訟代理人 孫志鴻律師複代理人 邱麗妃律師被 告 保證責任雲林縣漢光果菜生產合作社法定代理人 廖丁川 訴訟代理人 沈泰基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1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宛榆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10 日 書記官 黃翔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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