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審訴字,104年度,2170號
KSDM,104,審訴,2170,20160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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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審訴字第2170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倪麗珍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另案執行中)
選任辯護人 羅豐胤律師
      吳佩書律師
上列被告因商業會計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
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105年4月29日上午10時在本院刑
事第二十二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22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張 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22  日
                書記官 黃盈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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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