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88年度,1191號
TCDV,88,重訴,1191,20001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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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重訴字第一一九一號
  原   告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介仁
  訴訟代理人 江振峰
        李慶昌
  被   告 甲○○
  訴訟代理人 洪錫爵 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四時十分,在本院第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一  月   二十九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吳蕙玟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一   月  二十九  日~B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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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