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催告 105年度司催字第252號
聲 請 人 鄭雪鳳
上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本裁定登報(全國 版)。
三、持有附表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日起 ,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依聲請宣告該證券為無效。五、如對本裁定不服,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書 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
│股票附表: 105年度司催字第252號│
├──┬─────────────┬────────┬──┬────┬───┤
│編號│ 發行公司 │ 股票號碼 │張數│股 數│備 考│
├──┼─────────────┼────────┼──┼────┼───┤
│0001│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9-ND-566463-6 │1 │1000│ │
├──┼─────────────┼────────┼──┼────┼───┤
│0002│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4-ND-686942-1 │1 │1000│ │
├──┼─────────────┼────────┼──┼────┼───┤
│0003│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4-ND-686944-5 │1 │1000│ │
├──┼─────────────┼────────┼──┼────┼───┤
│0004│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4-ND-686946-9 │1 │1000│ │
├──┼─────────────┼────────┼──┼────┼───┤
│0005│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4-ND-686941-0 │1 │1000│ │
├──┼─────────────┼────────┼──┼────┼───┤
│0006│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4-ND-686943-3 │1 │1000│ │
├──┼─────────────┼────────┼──┼────┼───┤
│0007│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4-ND-686945-7 │1 │1000│ │
├──┼─────────────┼────────┼──┼────┼───┤
│0008│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4-ND-686947-0 │1 │1000│ │
├──┼─────────────┼────────┼──┼────┼───┤
│0009│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3-NX-65995-0 │1 │623 │ │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1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附記:(本附記內容不必刊登)
★一、請聲請人收受送達後先行核對上列附表及聲請人姓名,確 認無誤後,應於一個月內將本公示催告含附表全文刊登新聞紙
(全國版)一日,並務必先校對後,將該新聞紙全版送本院( 請勿剪開)。
二、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 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三、如未於收受送達後一個月刊登新聞紙,即視為撤回本公示 催告之聲請。(民事訴訟法第五四二條第三項參照)。 四、公告(即刊登新聞紙)滿主文第三項申報權利期間之翌日 起算三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 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五、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台端於登報時,可自行遮隱台 端之地址。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