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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5年度,2947號
TYDV,105,司促,2947,2016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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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2947號
聲 請 人 日盛全台通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玉樹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淯司國際實業有限公司林佳京間請求支付
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表明淯司國際實業有限公司現任法定代理人
  之姓名及地址。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2   月  2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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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日盛全台通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全台通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淯司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