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戶籍法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5年度,24號
CHDM,105,訴,24,20160215,1

1/1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4號
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郭元發
選任辯護人 馬惠怡律師
被   告 曾世頒
選任辯護人 張崇哲律師
被   告 駱志誠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戶籍法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
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2   月  15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張琇涵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2   月  15  日
                書記官 林怡吟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