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地上權不存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89年度,4242號
TPDV,89,訴,4242,200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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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四二四二號
  原   告 丙○○
  被   告 乙○○
  被   告 甲○○
  訴訟代理人 葉勝添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地上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二日下午三時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二十六  日 民事第六庭法 官 陳秀貞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四    日~B書記官 林秀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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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