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5年度,186號
SLDV,105,司促,186,20160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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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5年度司促字第186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中和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馬玉山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全球一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何薇玲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柒萬陸仟元,及自本支付命令
  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
  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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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中和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全球一動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和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