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債權存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89年度,2150號
TPDV,89,訴,2150,200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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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一五○號
  原   告  丙○○
  訴訟代理人  張泰昌律師
  複 代理人  乙○○   住台北市○○○路○段二十七號四樓
  被   告  祐讚貿易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路○段一○○巷五弄三一號
  法定代理人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債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二十   日                   民事第五庭法   官 林麗玲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二十   日                        書 記 官 王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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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祐讚貿易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