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牌照等
桃園簡易庭(民事),桃簡字,104年度,1105號
TYEV,104,桃簡,1105,20160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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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04年度桃簡字第1105號
原   告 青泰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樹木
訴訟代理人 邱郁仁
被   告 楊德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牌照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04 年12月25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將牌照號碼776-P5號之車牌貳面及行車執照壹枚返還予原告。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按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但被告已為 本案言詞辯論者,應得其同意;訴之撤回應以書狀為之,但 於期日,得以言詞向法院或受命法官為之,民事訴訟法第26 2 條第1 項、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本件原告起訴原請求: ㈠被告應給付原告車牌號碼000-00號牌照2 面及行照1 枚、 ㈡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28,800元等語,嗣於本院 民國104 年12月25日審理時,當庭撤回上開28,800元部分之 請求,而被告未於期日到場,依上開規定,本件原告前揭撤 回,自屬適法。
二、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 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所列各款情事,爰依原告之聲請, 准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兩造於103 年8 月26日簽訂桃園縣計程車客運業 自備車輛參與經營契約書(下稱系爭靠行契約),由被告將 其所有之小客車靠行於伊,伊則持被告證件向監理機關申領 車牌號碼000-00號營業小客車之車牌(下稱系爭車牌)2 面 及行照1 枚,交付被告為營業使用。又系爭靠行契約第9 條 、第20條第2 款規定,被告每月應交付伊行政管理費1,200 元,如被告未按約定日期交付系爭靠行契約所規定之各項費 用,經伊書面催告7 日內仍不予處理,伊得終止契約,逕行 收回牌照及行車執照。詎被告自104 年7 月起即未依約繳付 行政管理費,經伊以存證信函催告其繳納所積欠之行政管理 費,然未獲被告置理,故伊業已終止系爭靠行契約,被告依 約應返還系爭車牌2 面及行照1 枚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 1 項所示。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 任何聲明或陳述。
三、法院之判斷:
㈠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桃園縣計程車客 運業自備車輛參與經營契約書影本、桃園福林郵局存證號碼 98號存證信函影本及被告各期繳交行政管理費明細表在卷可 憑,且被告經本院合法通知後,既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 執,復未提出準備書狀答辯以供本院斟酌,依民事訴訟法第 436 條第2 項、第280 條第3 項準用第1 項之規定,視為自 認。本院審酌上開證據並綜合全辯論意旨,堪信原告主張為 真。
㈡按系爭靠行契約第9 條、第20條第2 款分別約定:「甲方( 即原告)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一切雜項支出,均由甲 方負責繳納,惟乙方(即被告)每個月應交付甲方行政管理 費1,200 元,以辦理該車監理業務或協助處理行車事故,本 契約存續期間或契約終止或解除時,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 要求退還上項費用。」、「乙方如有未按約定日期交本契約 所規定之各項費用者,經甲方書面催告7 日內仍不予處理, 甲方得一造終止契約,逕行收回牌照、行車執照,並至管轄 監理站登錄契約終止。」有系爭靠行契約書1 份在卷可稽, 而被告未依約繳納上開行政管理費,違反兩造系爭靠行契約 書第9 條之約定,經原告以存證信函催告被告履行等情,已 如上述,雖原告所提之存證信函未附送達回執欄,然本件起 訴狀繕本既已於104 年11月18日寄存送達於被告(見本院卷 第22頁),應認原告業將催告被告給付積欠行政管理費及終 止系爭靠行契約之意思表示通知被告,迄104 年12月25日本 案言詞辯論期日止,顯已逾7 日,則原告主張系爭靠行契約 業已終止,並請求被告返還系爭車牌2 面及行照1 枚,即屬 有據。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系爭靠行契約之約定,請求被告給付如主 文第1項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 條第1 項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 敗訴之判決,爰依同法第389 條第1 項第3 款之規定,依職 權宣告假執行。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原告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證據,核與判 決之結果不生影響,爰不一一論列,併此敘明。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18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廖子涵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18 日
書記官 儲鳴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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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青泰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