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協議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102年度,388號
KSDV,102,重訴,388,20151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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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重訴字第388號
原   告 陳海尼
訴訟代理人 凃慶昇
訴訟代理人 賴鎮局律師
被   告 陳中尼
被   告 陳增源
被   告 陳雅妮
訴訟代理人 黃正男律師
複代理人  盧世欽律師
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協議事件,本院於民國104年12月8日言詞辯論
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各應將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移轉登記予原告所有。被告應將如附表所示之股票,辦理過戶登記予原告。被告應協同原告辦理前二項聲明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一切手續。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伊之被繼承人陳植佩於民國88年9月5日死亡,留 下有(一)坐落高雄市○○區○○段000 號土地(二)台北 市○○區○○段○○段000 號土地持分19475/720000(三) 高雄市○○區○○路000 號房屋(四)高雄市○○區○○路 000 號房屋(五)新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債權新臺幣(下同 )310,639元(六)台灣中小企業銀行中山分行存款1,103元 (七)世華銀行前金分行存款94,480元(八)第一銀行三民 分行存款2,186 元(九)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7,374 股(十)華廣實業股有限公司股票3,012 股。(十一)穎川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0,000股。(十二)南山人壽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1,084 股。(十三)友聯儲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1,553,473 股(下稱系爭遺產)。嗣陳柯淑卿(被繼承人陳 植佩之配偶)於89年3月5日與被繼承人陳植佩之其餘法定繼 承人即被告陳增元陳中尼陳雅妮及伊簽訂遺產分割協議 書,協議將系爭財產均由柯淑卿單獨繼承,並負責繳納遺產 稅及負擔喪葬費用,而其餘繼承人則各僅分得1,000 元。嗣 陳柯淑卿因資金週轉困難,乃央請伊代墊遺產稅31,063,533 元,及請原告代墊贈與稅計29,326,253元。又因上揭繼承人 之一陳雅妮不願協同辦理遺產分割,致陳柯淑卿迄未能取得 上揭遺產,陳柯淑卿為清償伊所代墊款項,乃與伊於101 年 06月07日簽訂協議書,將上揭遺產分割協議書之權利全部讓 與伊,作為漬償陳柯淑卿積欠伊之上開墊款債務。伊計代墊 遺產稅31,063,533元,代墊贈與稅計29,326,253元,均有高



雄市國稅局繳款書及之票影本可證。陳柯淑卿共同繼承上開 遺產,與其他繼承人陳增元陳中尼陳雅妮及伊簽訂遺產 分割協議書,並與伊簽訂協議書後,不幸於101 年09月16日 死亡。因陳柯淑卿已於101年9月16日,將系爭遺產分割協議 書權利讓與伊,伊僅以此起訴狀繕本送達,將此債權讓與之 事實通知被告。被告等均為陳柯淑卿之繼承人,應繼承陳柯 淑卿之權利義務,履行上開讓與協議,將如附表所示之不動 產及股票移轉登記予伊。
二、被告方面:
(一)被告陳中尼陳增源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 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二)被告陳雅妮對原告之主張不爭執且為認諾,並同意原 告之主張。
三、本院得心證之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查無民事訴 訟法第386 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 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本件原告主張之事實,業經其提出陳植佩除戶謄本、 遺產分割協議書、協議書、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88年 度遺產繳款書及支票、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87年度遺 產繳款書及支票、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違章案件繳款 書及支票、陳柯淑卿除戶謄本等為證。被告陳中尼陳增源經合法通知未到庭,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 陳述以供本院參酌,被告陳雅妮則對原告主張予以認 諾,是原告之主張堪信為真實。從而,原告依系爭協 議書,請求判決如主文所示,核屬正當,應予准許。四、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 條 第1項前段、第78條、第85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2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張俊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2 日
書記官 洪季杏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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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遺 產 內 容 │
├───┼────────────────┤
│ │高雄市○○區○○段000號土地全部 │




│1.土地├────────────────┤
│ │台北市○○區○○段○○段000號土 │
│ │地,持分19475/720000 │
├───┼────────────────┤
│2.房屋│高雄市○○區○○路000號房屋全部 │
│ ├────────────────┤
│ │高雄市○○區○○路000號房屋全部 │
├───┼────────────────┤
│3.股票│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7,374 │
│ │股 │
│ ├────────────────┤
│ │南山人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084股 │
│ │ │
│ ├────────────────┤
│ │友聯儲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553, │
│ │473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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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友聯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南山人壽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股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