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程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建字,104年度,36號
TPDV,104,建,36,20151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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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建字第36號
原   告 太韋化學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永讚
訴訟代理人 林福地律師
被   告 世勳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鑑欽
訴訟代理人 楊敦元律師
      趙相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工程法庭 法 官 黃明發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4 日
書記官 潘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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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太韋化學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世勳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