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4年度,22236號
TPDV,104,司促,22236,20151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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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促字第22236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蘇黎世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葉宜君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謝嘉卉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未據繳納裁判
費新臺幣500 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裁判
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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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蘇黎世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