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04年度,7647號
TCDV,104,司票,7647,20151230,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票字第7647號
聲 請 人 劉永洲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日越開發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
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
回其聲請:
一、提示日為何?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1/1頁


參考資料
日越開發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