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促字第36581號
債 權 人 蔡宗諺即神農莊裝潢工程行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楊雅喻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本件債權人神農莊裝潢工程行之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之
釋明資料;若為合夥,併請提出其合法法定代理人之釋明
。
㈡神農莊裝潢工程行及其負責人於聲請狀末之印文。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朱敏諄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1 日
書記官 詹東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