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109號
聲 請 人
即債務人 鄭淑方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韓蔚廷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祖培
代 理 人 蘇志成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增昌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炳輝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代 理 人 姚宜姈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隆毓
代 理 人 周信甫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日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代 理 人 何宣鋐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高杉讓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雅彬
代 理 人 劉德明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新誠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聖文森商曜誠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
司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鄧翼正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匯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鄧翼正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元誠第一基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仲沼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程序終止。
理 由
一、按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如清算財團之財產不敷清償第 108條所定費用及債務時,法院因管理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 裁定終止清算程序。法院為前項裁定前,應使管理人及債權 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29條第1項及 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聲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業經本院以104年度 消債清字第112號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在案,有上開民事裁定 正本在卷足憑。再查,聲請人清算財團之財產,僅有(一) 以聲請人為被保險人,要保人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員工 消費合作社,向第三人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 身故、殘障保險金新台幣(下同)100萬元之團體意外保單 。(二)存款115元。(三)民國84年2月出廠、車牌號碼為 WCP-699號山葉牌機車乙輛外,別無其他財產。故本院於同 年10月6日以雄院隆104司執消債清地字第109號函,就聲請 人所提出之上開財產資料及是否裁定終止本件清算程序,函 詢各相對人表示意見,相對人等則分別於同年10月8或12日 收受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國信託銀 行)及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良京公司)就聲請人是 否另有商業保險單乙事,聲請本院向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 同業公會(下稱保險同業公會)函查,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下稱台北富邦銀行)則以清算財團確有不敷清 償之情事,則同意終止本件清算程序、而其餘則未具狀為反 對之表示,此亦有上開通知函、送達證書、良京公司104年 10月14日、台北富邦銀行同年月15日之民事陳報狀,以及中
國信託銀行同年月13日之民事陳報及聲請狀等在卷可憑。本 院遂於同年月30日函詢保險同業公會本件聲請人有無以自己 為要保人、或嗣後變更要保人、或質借未償還之商業保險保 單等情事,除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同年11月10日以 全球壽(客)字第0000000000號函,稱聲請人與該公司曾訂 立一保險契約,然於91年4月8日停效,迄今已逾2年依法終 止,無其他保險契約外,其餘如附表1至20之保險公司則函 覆無投保資料等,此有該等公函在卷可查。準此,本件聲請 人之財產,堪以認定已不敷清償本條例第108條各款所定之 財團費用及債務,若繼續進行清算程序,顯無實益,徒增勞 費,爰依首揭規定裁定如主文。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25 日
司法事務官 蔡琬玲
附表
1、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9日(104)三 法字第00945號函。
2、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9日壽險契行乙字第 0000000000號函。
3、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10日國壽字第00000 0000號函。
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10日壽字第0000000000 號函。
5、合作金庫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9日(104)合 壽行字第0000000號函。
6、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10日中壽契字第000 0000000號函。
7、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3年11月10之民事陳報狀。 8、朝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12日(104)朝壽保 服字第11061號函。
9、中國信託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11日104中信壽 契字第386號函。
10、英屬百慕達商中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104 年11月9日中泰行字第0000000號函。 11、第一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11日(104)第一 金人壽總贏保字第01124號函。
12、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12日之陳報狀。 13、法商法國巴黎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104年11 月10日巴黎(104)壽字第11050號函。
14、保德信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10日(104) 保字第1031號函。
15、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17日保誠總字第000 0000號函。
16、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10日遠壽保服 字第0000000號函。
17、英屬曼島商蘇黎世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104年11月13日(104)蘇壽營字第366號函。 18、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19日台壽保單字第 0000000000號函。
19、元大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17日元壽字第00000 00000號函。
20、安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17日安總字第 000000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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