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治罪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矚上訴字,104年度,5號
TPHM,104,矚上訴,5,20151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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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矚上訴字第5號
上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葉世文
選任辯護人 謝啟明律師
      杜英達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趙藤雄
選任辯護人 陳彥希律師
      葉建廷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魏春雄
選任辯護人 蔡炳楠律師
      余忠益律師
上 訴 人 蔡仁惠
即 被 告
選任辯護人 傅祖聲律師
      施汝憬律師
被   告 陳麗玲
選任辯護人 陳冠甫律師
      李志正律師
      羅子武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貪污治罪條例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 年
度訴字第403號,中華民國104 年3月2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經辯論終結,因被告趙藤雄魏春雄具狀表示對於被訴犯罪事實
均認罪,聲請再開辯論,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 104
年12月10日下午2 時30分,在本院專一法庭行準備程序、同年月
14日下午2時,在本院專一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9   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 官 劉嶽承
                   法 官 李麗珠
                   法 官 郭豫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采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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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