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4年度,32837號
TCDV,104,司促,32837,20151116,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促字第32837號
債 權 人 久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品庠捲門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利息起算日為何?
  ㈡年息百分之六依據為何?
  ㈢支付命令狀尾債權人久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
   之簽名或蓋章。
  ㈣確認久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並提出釋
   明;如有誤載,併請更正
  ㈤確認品庠捲門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並提出釋明;
   如有誤載,併請更正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6  日
            書記官 孫竹梅

1/1頁


參考資料
久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品庠捲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