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4年度,32794號
TCDV,104,司促,32794,20151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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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促字第32794號
債 權 人 南投縣魚池鄉農會
法定代理人 劉勝隆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杜婉綺即尤陳麗容之繼承人杜季鋼
陳麗容之繼承人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請求標的金額(因聲明事項①已有執行名義,毋庸再
   為聲請)。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素妃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3  日
            書記官 童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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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