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促字第32794號
債 權 人 南投縣魚池鄉農會
法定代理人 劉勝隆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杜婉綺即尤陳麗容之繼承人、杜季鋼即
尤陳麗容之繼承人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請求標的金額(因聲明事項①已有執行名義,毋庸再
為聲請)。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素妃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3 日
書記官 童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