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4年度,298號
TYDV,104,訴,298,20151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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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298號
原   告 方素雲
訴訟代理人 姜震律師
      陳薏如律師
被   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進寶
訴訟代理人 張和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關於如附表一編號2 至21號部分之侵權行為請求暨該部分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 由
一、按當事人不得就已起訴之事件,於訴訟繫屬中,更行起訴。 ;又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七、起 訴違背第31條之1 第2 項、第253 條、第263 條第2 項之規 定,或其訴訟標的為確定判決之效力所及者。民事訴訟法第 253 條、第249 條第1 項第7 款分別定有明文。二、本件原告起訴主張原告與被告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桃 園分行(下稱第一銀行)成立消費寄託關係,開立帳戶號碼 為271-50-9 6013-1 之存款帳戶(下稱系爭第一銀行帳戶) ,並將原告之積蓄存入系爭第一銀行帳戶。嗣於102 年1 月 21日經被告第一銀行行員通知存款餘額不足抵扣透支息,始 發現原告所有如附表一所示之系爭第一銀行帳戶,於附表一 所示之日期,遭人以附表一所示之方式盜領。因被告第一銀 行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致原告之系爭帳戶內之存款 遭他人盜領,因認被告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爰依侵 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訴請被告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經查,被告第一銀行如附表一編號2 至21號部分,業據原告 於103 年間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下稱台北地院) 起訴請求 被告第一銀行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經台北地院以103 年度訴字第952 號審理判決原告敗訴後,經原告上訴,現正 由台灣高等法院以104 年上字第54號審理中,有台北地院 103 年度訴字第952 號判決在卷可查( 見本院卷第62-8至62 -13 頁) ,是原告起訴主張如附表一編號2 至21號部分之當 事人、訴之聲明及訴訟標的與台北地院103 年度訴字第952 號事件內容相同,顯係重複起訴,其起訴不合法,且不能為 補正,此部分之訴應予駁回。
三、綜上,本件原告對被告第一銀行如附表一編號2 至21號部分



之訴為不合法,應予駁回。又原告之訴既經駁回,其假執行 之聲請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第6 款、第95條、第78條,裁 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3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顏世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6 日
書記官 林育玄
附表一 (第一銀行存簿取款、質借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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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日期 │金額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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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1年4 月1日 │20,000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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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91年4月25 日 │20,000元 │臨櫃現金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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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91年7 月2日 │20,000 元 │臨櫃現金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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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91年7 月31日 │30,000 元 │臨櫃現金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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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95年5月26日 │60,000 元 │臨櫃轉帳匯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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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95年10月12日 │10,000元 │臨櫃現金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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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95年11月1日 │20,000元 │臨櫃現金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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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95年11月14日 │20,000元 │臨櫃轉帳匯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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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95年11月21日 │20,000元 │臨櫃轉帳匯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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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95年12月29日 │20,000元 │臨櫃現金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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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96年7月13日 │20,000元 │臨櫃現金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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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96年8月23日 │20,000元 │臨櫃現金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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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96年8月29日 │20,000元 │臨櫃現金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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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96年12月20日 │20,000元 │臨櫃現金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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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97年6月23日 │20,000元 │臨櫃現金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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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97年10月13日 │100,000元 │臨櫃現金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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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98年8月10日 │100,000元 │臨櫃現金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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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99年7月21日 │100,000元 │臨櫃現金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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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100年12月28日 │1,000,000元 │臨櫃轉帳匯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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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101 年8 月30日│100,000元 │臨櫃現金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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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102年1月10日 │50,000元 │臨櫃現金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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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91年5 月21日到│74,963 │ │ │
│ │102 年2 月21日│ │ │ │
│ │質借利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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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1,864,96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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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