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04年度,5581號
PCDM,104,簡,5581,20151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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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4年度簡字第5581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申愉華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4 年度偵字第
15729 號),經被告自白犯罪,本院(104 年度易字第1338號)
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申愉華散布文字,而指摘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申愉華原為「太上天宮」之財務委員,因故退出「太上天宮 」之管理,莊清全林肇信則分別為「太上天宮」之代言人 及委員,申愉華因與莊清全間有財務糾紛,竟基於公然侮辱 及誹謗之犯意,意圖散布於眾,接續於附表各編號所示時間 ,在新北市○○區○○街00巷0 號2 樓住處,以暱稱「Shen 小華」之帳號登入Google plus 社群網站,發表如附表各編 號所示內容,侮辱莊清全陳肇信,並以此散布文字之方式 ,指摘足以毀損莊清全名譽之事。嗣因「太上天宮」委員劉 亞洺上網閱覽發現後告知莊清全林肇信,始查悉上情。案 經莊清全林肇信訴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 起訴,經本院改以簡易判決處刑程序審理。
二、被告申愉華前開犯行,有下列證據可資佐證: ㈠被告於本院審理時之自白。
㈡證人即告訴人莊清全林肇信、證人陳惠美、陳榮裕、劉亞 洺、李芸萱及申愉珠於偵查中之證述。
㈢Google plus 社群網站網頁截圖1份。 ㈣告訴人林肇信提出之手機畫面翻拍照片1份。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然侮辱罪及同法 第310 條第2 項之散布文字誹謗罪。被告以接續之意思於密 接之時間對告訴人莊清全林肇信為如附表各編號所示公然 侮辱犯行,及對告訴人莊清全為如附表編號三至六所示散布 文字誹謗犯行,各應論以接續犯。被告以一行為同時觸犯上 開公然侮辱罪及散布文字誹謗罪,為想像競合犯,依刑法第 55條規定從一重之散布文字誹謗罪論處。爰審酌被告未能理 性處理其與告訴人莊清全間之財務糾紛,率爾於網路上發表 如附表所示內容,自我控制能力有所不足,所為有損告訴人 莊清全林肇信之名譽,實有不該,惟兼衡告訴人莊清全林肇信並無和解意願亦係雙方迄今未能和解成立之因素,及 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程度,暨其並無前 科之素行紀錄,及於本院審理時自陳之家庭及經濟狀況等一



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以示懲儆。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2 項、第3 項,刑法第309 條第1 項、第310 條第2 項、第55條、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法施 行法第1 條之1 第1 項、第2 項前段,判決如主文。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 訴狀(應附繕本) ,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30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莊佩頴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1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 (應附繕本)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李佩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 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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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時間 │ 發表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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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104年4月間 │還有我們這位大哥在一家有登記的工程行工│
│ │ │作(老闆亦是裡面的委員因信函有牠的名字│
│ │ │)如果有必要我也會公佈牠的工程行號名稱│
│ │ │,我怕有人找牠們施工,這群沒人性的會(│
│ │ │黑白來)要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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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104年4月23日│…今日誰最可惡讓(封安)(按:封安即太│
│ │ │上天宮所供奉之神明)來判斷,別怪我直呼│
│ │ │名諱,我根本已看不起你們這群(土立土及│
│ │ │)擺明就是欺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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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104年5月8日 │…不要再縱容倆人私下亂搞,所有的事情從│
│ │ │頭至尾清清楚楚知道內幕的有幾人,若有人│
│ │ │真要為莊清全先生做擔保也是OK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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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104年5月9日 │…還有我先借的押金,租金被你給吞了,…│
│ │ │,把畜牲的你當朋友借作你小孩學費,生活│
│ │ │費,房租,還有中古車(13萬記起來了嗎)│
│ │ │出車禍賠8 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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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104年5月9日 │從以前佛像都是信徒出錢刻的,可是只要一│
│ │ │離開,那畜牲不管三七二十一全劈了,當柴│
│ │ │火燒,把別人的錢當(紙錢)這是他的習慣│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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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104年5月11日│NTMD一切都是你這畜牲挑撥的,說什麼尊旨│
│ │ │行事,不用跑靈山拉,不用會香,攏你共A │
│ │ │,去梨山會母娘出一張嘴,…,另一次是她│
│ │ │在台中發生一些事,本人全程自費下台中與│
│ │ │那畜牲幫她把車連人帶回台北,事後畜牲有│
│ │ │問我,她是否有包紅包,我回答沒有,現在│
│ │ │回想牠以為每個人都跟牠一樣收了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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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104年5月15日│大家好今天再說那位乩童,自稱通靈者在我│
│ │ │眼裡它就是乩童,口中常常說叫人別害它,│
│ │ │原來是它的心裡常想著怎麼害人才會怕別人│
│ │ │跟它一樣,莊污全(化名)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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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104年5月16日│姓莊的從你娘開始逼你娶某生三個到被拍賣│
│ │ │的那間(畜牲說是母娘選的跟牠無關)做為│
│ │ │宮廟使用,由畜牲口中說出的,…我看你這│
│ │ │莊×全自稱封玉品、封玄龍玄龍太子、玉│
│ │ │品封○還有夢三…一輩子都是如此沒用,利│
│ │ │用女人,裙下風光不錯吼可惜快藏不住了--│
│ │ │哈哈…看,真讓恁某說中了之前她一直幫你│
│ │ │這畜牲擦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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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104年5月17日│如果有那個笨女人跟畜牲在一起,要小心借│
│ │ │神之旨意而行禽獸之為,等到那天又看上別│
│ │ │人,畜牲會說一句奉旨行事,我猜的對不對│
│ │ │,妙妙元師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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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