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5年度,1260號
CHDV,105,訴,1260,20170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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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260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訴訟代理人 柯艾玉
訴訟代理人 陳一霖
參 加 人 台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隆毓
訴訟代理人 李國維
參 加 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魏寶生
訴訟代理人 胡勝傑
被   告 林瑞成律師(即債務人江瑞麟之遺產管理人)
被   告 林來好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具狀參加訴訟,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6年8月24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31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1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10 日
書記官 蕭雅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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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