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契約
桃園簡易庭(民事),桃小字,104年度,1020號
TYEV,104,桃小,1020,20151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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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桃小字第1020號
原   告 朱柏威
被   告 愛購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卓志
訴訟代理人 楊台正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
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105 年1 月19日上
午9 時40分,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開庭。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30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姚葦嵐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   日
               書記官 張妤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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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愛購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