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保險上易字第8號上 訴 人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銘陽訴訟代理人 黃如流律師 黃培鈞律師被上訴人 賴富英訴訟代理人 蔡錫欽律師 王芊智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保險金事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受命法官 黃國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9 日 書記官 史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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