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89年度,2021號
TNDV,89,訴,2021,20010105,1

1/1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二一號
  原   告 甲○○
  被   告 私立長春生活養護之家
  法定代理人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三十一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在本院第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五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法   官 童來好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五   日~B法院書記官 鄭佩玉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