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3092號原 告 宋元虎訴訟代理人 郭承昌律師 陳姻竹被 告 史蒂華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1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邱蓮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1 日 書記官 鄭舒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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