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執消債更字,104年度,153號
TCDV,104,司執消債更,153,201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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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53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王俊富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長瑞
代 理 人 林志忠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朱潤逢
代 理 人 林為忻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有限責任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
法定代理人 麥勝剛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信德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正雄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魏寶生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隆毓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高杉讓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雅彬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立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嘉奬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所提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並自本裁定確定之次月起,於每月二十日給付。
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應受如附件二之生活限制。
理 由
一、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依其收入 及財產狀況,可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已盡力清償者,法院應以 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 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 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項 前段、第62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再按本條例第64條第1項 前段所稱盡力清償,僅須其將財產及所得之大部分用於清償 ,即足當之,非必令債務人傾其所有,俾免債務人於更生方 案履行期間,因不時之需而陷於困境,致無力履行,反對債 權人不利,此於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27 條第1項及第2項之修正理由亦有闡明。
二、查本件聲請人即債務人王俊富(下稱債務人)聲請更生,前 經本院以104年度消債更字第106號民事裁定裁定開始更生程 序在案,有上開裁定一份在卷可參。而債務人所提如附件一 所示之更生方案雖於民國(下同)104年9月22日發函全體債 權人進行書面表決,未獲債權人可決,惟查:
㈠債務人陳報其任職於富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月薪為新臺幣 (下同)21,000元,現每月支付4,500元租賃而居,有財政 部中區國稅局101年度、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 單、所得及收入清單、在職證明書(見本院104年度消債更 字第106號卷)、年終獎金之證明書、租賃契約書、薪資明 細在卷可憑(見本院104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53號卷),堪 認債務人確有固定收入,是債務人確有更生方案之還款能力 ,應堪認定。
㈡再查,債務人聲請更生時,除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商業保單外,名下無財產,有全 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法務部高額壽險資訊連結作 業查詢結果瀏覽、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函(見本院 103年度消債更字第106號卷)、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函附卷可考(見本院104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53號卷)。而 其所提更生方案清償之總金額684,618元,已逾其聲請時名 下財產之價值,及聲請更生前2年間可處分所得扣除自己及 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後之餘額121,272元(詳 見債務人所提財產收入狀況說明書、更生償還計畫草案等) ,是債務人將薪資收入扣除其上開生活及扶養必要支出後,



願提出如附件一所示以每月為1期、分6年共72期,每期清償 8,986元,並於每年3月增加給付6,271元之更生方案,係將 其薪資所得扣除其自己與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 後之餘額逾九成均用於清償債務,堪認其所提如附件一所示 之更生方案,核屬盡力清償。
三、另本件債權人就債務人所提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方案不同意 理由如下:㈠應查明其薪資、獎金之項目、數額;㈡應謀新 職或兼職增加收入;有無久任可能、薪資是否提升;㈢年終 獎金用於清償之成數應提高;㈣所列支出高於104年度臺中 市或臺灣省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之標準;㈤有無保單價值未 計入,且應於第一期一次應清償;㈥應提供保証人一名;㈦ 還款成數過低等語。然查:
㈠本件債務人月薪為21,000元,近2年年終獎金平均為10,451 元等情,已如前述,並有薪資單、雇主開立之證明書在卷可 稽。是債權人以此薪資未明為不同意更生方案之理由,尚有 誤會。
㈡又更生方案當依具體情事,亦即以債務人現時客觀上已確定 之收入,並參酌其年齡、專長及整體景氣氛圍各項因素,綜 合評估其償還能力之基準,以求更生方案履行之穩定性與可 能性,以切實維護債權人之利益,謀求債務人經濟生活之更 生及社會經濟之健全發展。而更生債務人有無可能(於短期 間內)另尋較高薪之新職或兼職,更需綜合債務人學經歷、 所具備之專長技能、當前社經環境、所在地求職率高低、債 務人家庭狀況及債務人年紀等因素而為考量,並應得有確實 可能之具體事證,始能據為論斷之基礎,倘無任何具體事證 可期,即不宜僅憑債務人將來薪資得否增加,或其年紀尚輕 ,即認債務人係刻意不尋高薪,而否認其有盡力清償之意。 ㈢按關於年終獎金之發給,性質上係屬恩惠性之給與,並非勞 工可事先預估其數額,並於屆期時當然取得請求給付之權利 ,又雇主是否發放年終獎金,又若予以發放,則其發給標準 、數額等,多繫於公司經營之良莠、景氣之榮枯、經營決策 之心態等而定,非可預先推估,並足額列入於更生方案中, 否則,若因雇主突不予發給,或發給未如事先預估額時,勢 將對債務人之清償方案之履行,產生重大之困擾,既無足達 更生衡平清償之目的,反更侵害總體債權人之利益,是以將 債務人近年來之年終獎金收入、債務人工作型態、年齡變化 對工作績效之影響,並衡估其任職行業之一般形象等予以為 總體之觀察後,擇取適當比例、數額加入更生清償收入中, 不惟兼顧雙方之利益,更適足以達確保更生履行可能之效果 ,而實質上維護到全體債權人之利益。就此原則,本院認債



務人以近2年度之平均年終獎金取六後作為清償方案,應屬 適切。
㈣次按,債務人及其受扶養人之必要生活費用若干,應依其具 體生活狀況個別認定之,不宜概以內政部公告每人每月最低 生活費(社會救助法第4條第2項)為認定標準〔99年第5期民 事業務研究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專題)第21號司法院民事廳 消債條例法律問題研審小組意見參照〕,故仍須參酌經濟能 力、生活狀況等情事個案認定。經查,本件債務人所列每月 生活必要支出總額為11,729元,並審酌其所列項目及數額, 衡諸現今一般生活水準,亦無顯然過高,核屬生活必要支出 。是債權人以此為不同意更生方案理由,尚不足採。 ㈤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項之逕行認可制度係以債 務人之將來收入固定,於更生方案所定清償期間之清償可以 預期,且盡清償能力以收入中之相當金額為清償,使各債權 人於可能範圍內受最大清償,別無剝奪或限制債務人就其財 產處分權能之規定。查本件債務人名下僅有新光人壽保險股 份有限公司、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商業保單有效商業 保險保單,價值共計34,953元。是依前揭說明,債務人既願 以其保單價值全數加計於清償方案中,並平均於各期清償, 要屬盡力清償。是債權人以保單價值應於第一期全數清償云 云,即無可採。
㈥再按,債務人無固定收入,更生方案有保證人、提供擔保之 人或其他共同負擔債務之人,法院認其條件公允者,亦同。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項後段定有明文。本件債務 人有固定收入。是本件債權人以其未提供保證人為不同意理 由,核與前揭規定不符。
㈦末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並未規定更生方案之最低清償額 度,縱更生方案之清償成數甚低,然據債務人之收入及財產 狀況,可認其已盡力清償,法院仍可逕行認可。本件債務人 業已盡力清償之情,既經認定,則是債權人以更生方案清償 成數過低,遽認有欠公允,委無足採。
㈧基上,本院審酌本件債務人之償債能力與債務人確已盡力清 償,參諸前揭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項規定暨修法 理由說明,於債務人依其自身條件確已盡力清償之前提下, 各債權人所不同意更生方案之事由,均不可採。四、綜上所述,本院審酌債務人有固定收入,願盡力節省開銷, 其就上開收入扣除必要支出之餘額逾九成用以清償債務,堪 認確已善盡個人最大努力為清償。且本件核無消費者債務清 理條例第63條、第64條第2項所定不應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 ,故債務人所提出如附件一所示更生方案,雖未獲債權人會



議可決,本院依法仍應以裁定認可其更生方案。惟為建立債 務人開源節流、量入為出之觀念,避免其為奢華、浪費之行 為,應限制其生活條件,是依上開規定,就債務人在未依更 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裁定為相當之限制,爰 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士原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3 日
書 記 官 郭淑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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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立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