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04年度,733號
SCDV,104,司票,733,20151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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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票字第733號
聲 請 人 劉少青即遠騰會計師事務所
上聲請人與相對人能嘉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本票裁定事
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①聲請狀狀尾之大、小章。
       ②聲請人遠騰會計師事務所之最新營業登記資料
        (以釋明是否為獨資或合夥)。
       ③相對人能嘉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
        人為何?
       ④聲請狀所載之提示日各為何?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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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能嘉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