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宣告沒收違禁物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聲字,104年度,4193號
PCDM,104,聲,4193,20151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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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4 年度聲字第4193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列聲請人因著作權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4 年度執聲
沒字第64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至二十一所示之物均沒收。
其餘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按犯著作權法第91條至第93條、第95條至第 96條之1 之罪,供犯罪所用或因犯罪所得之物得沒收之。但 犯第91條第3 項及第91條之1 第3 項之罪者,其得沒收之物 ,不以屬於犯人為限,著作權法第98條定有明文。臺灣新北 地方法院檢察署103 年度偵字第23483 號被告甲○○著作權 法第91條、第91條之1 之罪一案,前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 察署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 條之1 為緩起訴處分確定, 緩起訴期間為1 年,並已於104 年9 月10日期滿。扣案之物 (103 年度白保字第2461號),為供犯罪所用之物,且屬於 被告所有,爰依首開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 項定有明文。所謂「專科沒收之物」,係指雖非違禁物,然 其性質不宜任令在外流通,如偽造之印章、印文、有價證券 、信用卡、貨幣等是。復對照刑法第200 條、第205 條、第 219 條等規定,所謂「專科沒收之物」,應係指法文有規定 「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之「絕對義務沒收」者而言 (參刑法第40條立法理由)。次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 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商標法第98條亦有明定,上列物品即屬專科沒收之物至明。 另犯著作權法第91條至第93條、第95條至第96條之1 之罪, 供犯罪所用或因犯罪所得之物,得沒收之;但犯同法第91條 第3 項及第91條之1 第3 項之罪者,其得沒收之物,不以屬 於犯人者為限,著作權法第98條規定甚明,是著作權法第98 條係採職權沒收主義,沒收與否,法院有裁量之權,而非屬 刑法第40條第2 項所稱專科沒收之物;且採義務沒收主義者 ,自應優先於採職權沒收主義之規定而適用(參最高法院79 年台上字第5137號刑事判例意旨)。末按檢察官依刑事訴訟 法第253 條或第253 條之1 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 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 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9 條之1 同有規定。
三、經查,被告甲○○前因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3 項、第2 項



、同法第91條之1 第3 項、第2 項及商標法第97條之罪,經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3 年度偵字第23483 號 為緩起訴處分確定,緩起訴期間為1 年,已於104 年9 月10 日期滿等情,有該案緩起訴處分書及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 知書附卷可稽。又扣案如附表編號2 至21之盜版遊戲光碟共 20片,均屬侵害著作權之物品;其中如附表編號2 、3 之仿 冒日商光榮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權之盜版遊戲光碟共2 片 ,並含有「三國無双」及「Koei」之商標圖樣,為日商光榮 股份有限公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核准登記而享有商標 權,屬侵害商標權之物品;扣案如附表編號1 之主機1 臺, 則係經過改機,始可用以供讀取上開盜版光碟內之盜版遊戲 軟體所用,為被告甲○○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等情,業據被 告於警詢時及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代理人楊文華於警 詢時所指訴之情節相符,並有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1 份、露天拍賣網站網頁列印資料1 份、鑑識報告書1 份、中 華民國商標註冊證影本及商標權延展註冊公告各2 份、光碟 勘驗相片共51張、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服務註冊 簿查詢結果明細共3 份在卷可憑,揆諸前揭法律規定,上開 扣案如附表編號4 至21之盜版遊戲光碟共18片,均係被告違 反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第2 項、第3 項之罪,為被告所有供 犯罪所用之物,而扣案如附表編號2 、3 之盜版遊戲光碟共 2 片,則係被告違反商標法第97條之罪所用之物,而為侵害 商標權之物品,自應分別依著作權法第98條及商標法第98條 之規定沒收,又扣案如附表編號1 之主機1 臺,為被告所有 供本件犯罪所用之物,則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59 條之1 之規 定,單獨宣告沒收。從而,聲請人此部分之聲請為有理由, 應予准許。至扣案如附表編號22至24所示光碟片3 片,雖係 被告所有,並意圖販賣而陳列之物,然無法讀取光碟內容, 此有照片3 張及說明3 則在卷可憑(103 年度偵字第23483 號卷第61頁、第62頁),故無從認定確有侵害他人著作財產 權或商標權,自難認係供被告犯上開犯行所用、所得或預備 之物,無從依上開規定宣告沒收,此部分之聲請為無理由, 應予駁回。
四、至本件聲請人就扣案如附表編號2 、3 之盜版遊戲光碟各1 片之部分,雖誤引著作權法第98條作為聲請依據,惟因前揭 扣案物品,均屬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之物,已如前述, 本院仍得自行援引首開規定裁定宣告沒收,不受聲請書所載 法條之限制(參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8年法律座談會刑 事類提案第39號研討結果),附此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第259 條之1 ,商標法第98條,著



作權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8 日
刑事第二十七庭 法 官 王偉光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簡毓伶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12 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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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名稱 │ 數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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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XBOX360主機 │ 1 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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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盜版遊戲光碟(真三國│ 1 片 │
│ │無双5EMPIRES ) │ │
├──┼──────────┼────────────┤
│ 3 │盜版遊戲光碟(鋼彈無│ 1 片 │
│ │双2) │ │
├──┼──────────┼────────────┤
│ 4 │盜版遊戲光碟(型可塑│ 1 片 │
│ │) │ │
├──┼──────────┼────────────┤
│ 5 │盜版遊戲光碟(ns3) │ 1 片 │
│ │ │ │
├──┼──────────┼────────────┤
│ 6 │盜版遊戲光碟(神鬼寓│ 1 片 │
│ │言) │ │
├──┼──────────┼────────────┤
│ 7 │盜版遊戲光碟(銀河遊│ 1 片 │
│ │俠4) │ │
├──┼──────────┼────────────┤
│ 8 │盜版遊戲光碟( │ 1 片 │
│ │INFINITE ) │ │
├──┼──────────┼────────────┤
│ 9 │盜版遊戲光碟(黑街聖│ 1 片 │
│ │徒) │ │
├──┼──────────┼────────────┤
│10 │盜版遊戲光碟(失落的│ 1 片 │
│ │星球) │ │




├──┼──────────┼────────────┤
│11 │盜版遊戲光碟(真名法│ 1 片 │
│ │典2) │ │
├──┼──────────┼────────────┤ │12 │盜版遊戲光碟(最後的│ 1 片 │
│ │遺跡) │ │
├──┼──────────┼────────────┤ │13 │盜版遊戲光碟(刺客教│ 1 片 │
│ │條) │ │
├──┼──────────┼────────────┤
│14 │盜版遊戲光碟(宵星傳│ 1 片 │
│ │奇) │ │
├──┼──────────┼────────────┤ │15 │盜版遊戲光碟(惡靈古│ 1 片 │
│ │堡5) │ │
├──┼──────────┼────────────┤
│16 │盜版遊戲光碟(失落的│ 1 片 │
│ │奧迪賽) │ │
├──┼──────────┼────────────┤ │17 │盜版遊戲光碟(原型)│ 1 片 │
│ │ │ │
├──┼──────────┼────────────┤
│18 │盜版遊戲光碟(生死格│ 1 片 │
│ │鬥;沙灘排球2 ) │ │
├──┼──────────┼────────────┤
│19 │盜版遊戲光碟(狂野賽│ 1 片 │
│ │車) │ │
├──┼──────────┼────────────┤
│20 │盜版遊戲光碟(戰爭機│ 1 片 │
│ │器2) │ │
├──┼──────────┼────────────┤
│21 │盜版遊戲光碟(x 級美│ 1 片 │
│ │少女) │ │
├──┼──────────┼────────────┤
│22 │光碟(勁速滑板) │ 1 片 │
│ │ │ │
├──┼──────────┼────────────┤
│23 │光碟(sports ) │ 1 片 │
│ │ │ │
├──┼──────────┼────────────┤




│24 │光碟(party ) │ 1 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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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