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4年度,791號
KSDV,104,訴,791,201509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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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791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元誠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熾源 
訴訟代理人 鄭伊妏 
      藍心雅 
上訴人因104 年度訴字第791 號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人提
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882,000 元
,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4,535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
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
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14   日
         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朱玲瑤
                  法 官 謝文嵐
                  法 官 徐彩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14  日
                  書記官 李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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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元誠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