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4年度,342號
TNDV,104,司拍,342,20150914,1

1/1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拍字第342號
聲 請 人 魏侯桂美
相 對 人 陳楊秀美
債 務 人 陳良輝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 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與債務人於民國97年6月5日共同 向第三人魏楚侯借款新臺幣(下同)250,000元,約定清償 日期為97年12月5日,相對人並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 產設定抵押權為擔保,經登記在案。詎前述借款屆期未為清 償,且魏楚侯已於100年12月22日死亡,本件抵押債權及抵 押權經其全體繼承人協議後,由聲請人單獨分割取得。聲請 人並已就本件抵押權辦畢繼承登記,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 以資受償。
三、聲請人本件聲請,業據其提出本票、借據、收據、抵押權設 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被繼承人魏楚侯之分割繼承協 議書等件影本及不動產登記謄本為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 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 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14 日
司法事務官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 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 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 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 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



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 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 ,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 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
│附表: 104年度司拍字第342號│
├──┬───────────────────┬─┬────┬──┤
│ │土 地 坐 落│地│面 積│ │
│編號├───┬────┬───┬───┬──┤ ├────┤權利│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 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
├──┼───┼────┼───┼───┼──┼─┼────┼──┤
│001 │臺南市│將軍區 │巷口段│一小段│699 │旱│88.00 │全部│
├──┼───┼────┼───┼───┼──┼─┼────┼──┤
│002 │臺南市│將軍區 │巷口段│一小段│702 │旱│59.00 │全部│
└──┴───┴────┴───┴───┴──┴─┴────┴──┘
┌───────────────────────────────────────┐
│附表(建物)︰ 104年度司拍字第342號│
├──┬─┬──────┬────┬────┬───────┬──────┬──┤
│ │ │ │ │建築式樣│建 物 面 積│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一│二│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 │建築│ │ │ │
│ │號│ │ │ │ │ │ │單│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層│計│位│材料│台│位│ │
├──┼─┼──────┼────┼────┼─┼─┼─┼─┼──┼─┼─┼──┤
│001 │14│臺南市將軍區│臺南市將│2層樓房 │38│38│76│平│鋼鐵│12│平│全部│
│ │0 │仁和里2鄰仁 │軍區巷口│鋼鐵造 │.4│.4│.8│方│造 │.0│方│ │
│ │ │巷17之9號 │段一小段│ │0 │0 │0 │公│ │0 │公│ │
│ │ │ │699、702│ │ │ │ │尺│ │ │尺│ │
│ │ │ │地號 │ │ │ │ │ │ │ │ │ │
└──┴─┴──────┴────┴────┴─┴─┴─┴─┴──┴─┴─┴──┘

1/1頁


參考資料